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只因辦公室內門窗未鎖,男子竟將“黑手”伸向身邊同事。據滁州市南譙區法院消息,近日,南譙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這起盜竊案。依法判決被告人陳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二萬五千元,責令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陳某,今年31歲,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后,陳某進入滁州某工業公司務工。2021年春節期間,陳某在該公司值夜班,上班間隙,陳某突然發現某處通往公司辦公區域的大門不僅沒有上鎖,且無人值守。在歪念的誘惑下,陳某偷偷溜進某間辦公室內,在該辦公桌抽屜內盜走一個黃金手鐲、一條黃金項鏈、一枚黃金戒指、一個黃金兔子吊墜、兩顆黃金轉運珠、一條鉑金項鏈、一枚鉆戒、一條彩金手鏈、一枚彩金戒指及兩張面值1000元的大潤發購物卡。經依法鑒定,上述被盜物品除購物卡外總價值28900元。
南譙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系累犯,其歸案后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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