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4月20日,黃山市黟縣公安局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規范機動車駕駛人安全駕駛行為,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率和道路的擁堵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規定,在聽取廣大群眾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通過多次現場勘查與數據分析,并結合道路通行實際,決定停用以下電子警察設備:
停用電子警察設備點位清單
望廣大機動車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整理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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