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亳州公安在線消息 4月15日亳州市公安局、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亳州市城市管理局發布通告,即日起至2021年底在亳州市市區開展電動三輪車專項治理工作。
實施范圍為北外環(不含)以南、古井大道(不含)以東、亳蕪大道(不含)以北、亳渦路(不含)以西的合圍區域。
治理措施:
1.依法查處電動三輪車違反交通信號規定、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逆向行駛、違反規定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
2.禁止電動三輪車車主私自加裝車篷,已加裝車篷的予以拆除。
3.依法糾正電動三輪車亂停亂放行為,對流動商販使用的電動三輪車全部導入流動攤點集中區,依法查處沿街、沿路擺攤設點、流動叫賣等違規行為。
4.依法查處銷售不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的電動三輪車經營商戶,依法查處非法改裝、加裝車篷經營戶。
5.任何單位和個人拒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唐恒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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