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安徽省生態環境廳消息,近期,省廳調查發現,蚌埠市閘上水源地環境違法問題突出。按照《安徽省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省廳決定對該起環境違法案件實施掛牌督辦。
存在的問題
(一)蚌埠市閘上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存在大量違法違規建設項目。2021年1月13日,經現場核查發現,該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存在工業企業、醫院、汽車4S店、污水處理廠、農家樂等大量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設項目,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條例》相關規定。
(二)蚌埠市自然資源、發展改革、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涉嫌違法審批建設項目。該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于2009年3月27日獲原省環境保護局批準劃立(環水函〔2009〕268號)。保護區劃定以后,一些位于該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的工業企業、醫院、汽車4S店、污水處理廠等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仍然獲得了自然資源、發改、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審批。
(三)蚌埠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排查整治不嚴不實。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攻堅戰是污染防治攻堅戰七大標志性戰役之一。對此,我省每年組織開展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或“回頭看”工作,要求各市全面排查轄區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問題,切實開展整治工作,確保飲用水水源安全。對此,蚌埠市重視不夠,措施不力,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環境違法問題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徹底,工作不嚴不實。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要求
請蚌埠市生態環境局:
(一)以蚌埠市閘上水源地環境問題為鑒,舉一反三,抓緊對全市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組織排查,徹底查清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環境問題,針對存在的環境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逐一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并于2021年4月底前將問題清單及整改方案報省廳備案。
(二)提請蚌埠市人民政府對掛牌督辦案件涉及的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進行調查。對符合責任追究情形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依規依紀予以審查、處理。
(三)加強督促指導,按照《安徽省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每月底前向省廳報送整改落實、責任調查及處理等情況,確保按期完成掛牌督辦整改事項;及時進行復查、跟蹤檢查,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切實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同時,每月將整改落實情況在蚌埠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進行公開。
督辦期限
2021年9月底完成掛牌督辦事項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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