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黃山中院微信公眾號消息,被告人魯某詐騙他人巨額財產,用于購買彩票及充值游戲,被黃山市屯溪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3月30日,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判決現已生效。
屯溪區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上半年至2020年4月,魯某以與前妻離婚分割財產、做工程需要資金周轉、償還他人債務等理由向胡某1借款109余萬元。2019年10月,魯某又以可以拿到內部價購房為由,騙取胡某1及其弟弟胡某2合計22萬元。除31.5萬元被魯某用于支付離婚補償外,剩余大部分款項被魯某用于償還個人債務、購買彩票、游戲充值等,至今未予歸還。
同時,魯某又以做工程資金周轉困難為由,先后向張某某、王某分別借款31萬余元、43萬余元。后魯某將錢款用于歸還個人債務、購買彩票、游戲充值等,尚欠15.93萬元未歸還張某某、29萬余元未歸還王某。
此外,魯某還以去合肥解決離婚及房產分割、做工程、家中有事等為由向凌某某、汪某某、楊某某分別借款5萬元、1萬元、1萬元,用于游戲充值、購買彩票以及償還個人債務等,至今未予歸還。
屯溪區法院認為,被告人魯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魯某提出上訴。黃山中院經審理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駁回了魯某的上訴,維持原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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