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鏡湖區人民檢察院消息:2021年3月25日上午8點30分,由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張某某等23人涉嫌非法采礦罪、張某某等5人涉嫌妨害公務罪、趙某某等2人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在鏡湖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因涉案人數眾多,犯罪事實繁雜,預計庭審將持續兩天。
該案被告人多達26人,被告人在長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從事非法采砂活動,作案多起,造成了國家自然資源的重大損失,同時為了達到違法犯罪的目的,部分被告人以暴力手段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明知江砂無合法來源仍為他人過駁變賣,是一起嚴重破壞長江生態環境資源、暴力抗法的案件。
鏡湖區人民檢察院在打擊刑事犯罪的同時,以公益訴訟代表人身份,訴請法院判令各被告人承擔環境損害所產生的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及處置費用,并要求所有被告對本次非法采礦的行為在安徽省省級新聞媒體上公開向社會賠禮道歉。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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