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防汛期間擅離職守離開安慶前往廈門旅游,安慶市迎江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陳宗長做出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決定,并在全區范圍內通報。
宜光集團黨委委員陳宗長身為防汛帶班領導,置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和防汛紀律于不顧,在承擔安廣江堤(樁號6+367—6+754)防守第三組帶班領導職責期間,違反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和紀律要求,未經組織許可,擅離職守,離開安慶前往廈門旅游,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對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決策部署落實和全區上下全力以赴防汛抗洪的士氣產生惡劣影響。
為嚴明紀律,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陳宗長做出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決定,并在全區范圍內通報。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編輯:唐恒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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