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新聞訊 3月16日,黃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人事任免——
黃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免職人員名單
(2021年3月16日黃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決定免去:
畢普民的黃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黃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人員名單
(2021年3月16日黃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
吳民的黃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吳民的黃山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wèi)生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黃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免職人員名單
(2021年3月16日黃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決定免去:
王武的黃山市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局長職務。
黃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1年3月16日黃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
宋浩之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長;
戴勇為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二、免去:
宋浩之的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戴勇的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長職務。
黃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1年3月16日黃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
王興為黃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二、免去:
胡敏的黃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吳大圣的黃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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