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12歲兒童被脫落的大門傷到面部肋骨,因協議無果投訴。近日,阜南縣市場監管局成功調解一起電動門砸傷12歲兒童事件,經調解受傷兒童獲賠2.5萬元。
電動門砸傷兒童索賠無果
2月1日18時許,臧某12歲的兒子洋洋(化名)在鄰居李某家玩耍時,出于好奇心拉動了李某家新裝的電動鋁藝院墻門,不料大門突然從底部滑輪上脫落,洋洋嚇得拔腿就跑,但還是被脫落的大門掛倒,臉部被掛傷鮮血直流。李某見狀后,急忙聯系臧某將洋洋送到阜南縣人民醫院接受治療。 經檢查,洋洋除面部受傷外,胸部一根肋骨被砸損傷。
據李某介紹,他家的電動鋁藝院墻門系2020年9月份從阜南縣柴集鎮某門窗廠劉某處預定的,于今年1月底剛剛裝好,洋洋拉動大門時家里剛好停電。李某認為電動門存在產品缺陷,底部的滑輪沒有安裝阻擋條,是造成大門脫落的主要原因,生產商劉某應付事故的主要責任。
此后,臧某因洋洋醫療費用問題多次向李某索賠,李某也多次向生產商劉某索賠。但劉某認為,電動門在停電時應該禁止推拉,安裝前已向李某說明。此外,李某負有看管不到位的責任,洋洋擅自拉動電動門自身也應負一定責任。
因責任劃分三方各執一詞,遲遲未能達成賠償協議。無奈之下,2月12日,臧某向阜南縣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投訴維權。
市監三方調解獲賠2.5萬元
2月13日,阜南縣市場監管局柴集市場監管所負責人呂洪均在接到縣12315轉來的臧某投訴后,立即電話聯系投訴人臧某、被投訴人李某和劉某,初步摸清了電動門砸傷兒童的前因后果。因劉某在外地過年暫時回不到家,呂洪均和三方約定2月18日在柴集市場監管所辦公室當面調解。
2月18日下午第一次調解,三方情緒都較為激動,在責任劃分、賠償標準和金額方面互不相讓,長達3個小時的調解一時陷入僵局。呂洪均沒有灰心,他對大家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讓各方回家都再好好想想,等待第二次調解。
2月20日14時許,呂洪均再次召集臧某、李某和劉某召開調解會。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后,呂洪均采取“背靠背”的調解方式,分別做三方的思想工作,講解有關消費維權的法律法規,希望大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在合理范圍內平等協商賠償事宜。考慮到傷者家庭經濟較為困難,且洋洋是名未成年學生,呂洪均希望劉某和李某從人性化方面出發,盡快解決好此事,以便讓洋洋拿到賠償款后進行后續治療,不影響正常上學讀書。
經過長達3個多小時的耐心溝通,2月20日17時許,三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生產商劉某自愿賠償洋洋1.5萬元,李某自愿賠償洋洋1萬元,各方握手言和,表示再無任何糾葛。
陳明浩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王振宇
編輯:陶娜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