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高院消息: 近日,蒙城法院執行干警傾心調解,被執行人返還了申請人16萬余元彩禮錢及三金,該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順利執結。
原告戴某與被告李某于2019年5月1日舉辦結婚儀式,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訂婚、舉行儀式時戴某家給付李某家彩禮共計27萬元。后雙方在生活中產生矛盾,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戴某要求李某返還結婚時給付的彩禮錢及三金,索要無果后便將李某及其家人起訴至法院。
經法院審理判決被告李某、盧某返還原告戴某彩禮款162000元及金手鐲一個、金項鏈一條、戒指一對;原告戴某返還被告李某陪嫁物品。被告李某、盧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亳州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內,李某、盧某沒有及時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拒不返還彩禮錢,原告戴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干警依法向李某、盧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并及時對李某、盧某財產進行查控;線上、線下均未發現其有可供執行財產,執行干警多次聯系被執行人,李某、盧某以家中困難為由推脫,仍然不愿退還彩禮。
執行期間,雙方情緒激動不愿退步,在法院執行干警多次耐心協調下才有所緩和。為徹底化解矛盾糾紛,執行干警結合情理、法律,持續向被執行人闡釋拒不履行的后果。
最終,雙方當事人放下成見,積極配合履行,李某、盧某退還了戴某162000元彩禮錢、三金及遲延履行金,戴某返還李某的陪嫁物品,案件圓滿化解。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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