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9日,黃山市黃山區紀委監委發布了《關于7起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典型問題的通報》,具體如下:
節假日期間,酒駕醉駕問題易發多發。春節將至,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要求,強化警示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遵紀守法,平安出行,現將黃山區查處的7起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1.區農業農村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孫志宏酒駕問題。2021年1月21日,孫志宏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同年2月,孫志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焦村鎮人民政府綜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員疏權斌酒駕問題。2021年1月29日,疏權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同年2月,疏權斌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3.甘棠中心學校教師趙麗娟酒駕問題。2020年11月20日,趙麗娟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同年12月,趙麗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三口鎮汪家橋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翟五盛酒駕問題。2020年11月5日,翟五盛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2021年1月,翟五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耿城鎮溝村村黨總支美麗家園黨支部黨員李慶發酒駕問題。2020年6月10日,李慶發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2021年2月,李慶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兩年)。
6.耿城鎮饒村村黨支部黨員陸曉明酒駕問題。2021年1月25日,陸曉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同年2月,陸曉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新明鄉葛湖村黨總支龍王茶葉黨支部黨員吳建華酒駕問題。2020年10月16日,吳建華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同年12月,吳建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 記者吳永泉整理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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