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蕪湖市人民政府發布消息:2月3日,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明確了不同風險地區人員出行政策及核酸檢測要求。不對低風險地區跨省流動到城市的非重點人群進行核酸檢測。不對省域內返鄉人員進行居家健康監測。具體如下:
一、境外來蕪人員
嚴格落實“14+7+7”管控措施。
二、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地市人員
1、高風險地區人員或近14天內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春運期間不流動。
2、中風險地區人員或近14天內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春運期間原則上不流動;如確需出行,須經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并持有72小時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3、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人員春運期間省際出行,須持7日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三、低風險地區人員
1、14日內有發熱、咳嗽、咽痛、腹瀉、味覺嗅覺減退等臨床癥狀之一者,盡量避免非必要出行。
2、低風險地區的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等重點人群確需省際出行的,以及跨省返回農村地區的返鄉人員,應當持7日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3、其他人員應當持健康通行碼“綠碼”出行,在體溫正常且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有序流動。如無必要,低風險地區人員應當盡量避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地市。
4、不對低風險地區跨省流動到城市的非重點人群進行核酸檢測;不對省域內低風險地區返鄉的非重點人群查驗核酸檢測證明;不對省域內返鄉人員進行居家健康監測。
附: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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