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月28日,黃山市黃山區法院發布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的調解協議,予以公告。該案中,陳某使用明礬、小蘇打、泡打粉等制作油條,被當地市監部門兩次抽檢發現油條中的鋁殘留量嚴重超出國家標準。
被告人陳某系個體工商戶,2015年至2018年一直在黃山區城區龍井菜市場賣油條、糍粑等油炸食品,但其做出來的油條口感不好。2018年11月陳某回肥東老家探親時,聽老一輩賣油條的師傅稱,做油條在面粉里放明礬、小蘇打、泡打粉等,這樣做出來的油條口感比較好。2018年12月至2020年7月,陳某每天下午在其家中使用面粉、蘇打粉、明礬、鹽和面,第二天早上將前一天和好的面團拿到龍井菜市場攤位上制作油條后銷售。黃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10 日、8月3日兩次抽檢陳某小吃店在售油條,測出值鋁殘留量分別為799mg/kg、 1300 mg/kg(標準值為小于等于 100mg/kg ),鋁含量已嚴重超出國家標準。
經安徽清風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過量食用鋁含量超過5倍的食品,足以致胚胎中樞神經系統等器官發育畸形和胎兒生長發育不良、老年癡呆、骨質疏松,肝、腎細胞內線粒體損害,干擾人體細胞代謝,使免疫力下降等嚴重食源性疾病。
黃山區法院在審理黃山市黃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陳某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一案中,黃山市黃山區人民檢察院以公益訴訟人身份對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陳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訟過程中,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經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
根據調解協議,被告陳某在簽訂調解協議之日起次日承擔懲罰性賠償金共計人民幣2.4萬元,(該款上繳國庫)。被告陳某在簽收調解書之日起七日內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從黃山市黃山區法院得知,該案刑事部分另行開庭審理后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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