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月22日,淮南市謝家集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鳳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鮑學啟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案。
公訴部門指控,2010年5月至2014年12月,鮑學啟相繼擔任鳳臺聯社黨委副書記、主任,鳳臺農商行副書記、行長等職務,兼任鳳臺聯社貸款審批委員會主任,全面負責貸款審批工作。2014年12月后,鮑學啟任鳳臺農商行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要求貸款審批委員會研究發放金額超過500萬元的貸款前,必須向其匯報。2011年至2018年,鮑學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信貸業務、單位工程建設項目承攬和支付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659萬元、美元1萬元、加油卡價值10萬元。
公訴部門認為,鮑學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部門出示了相關證據,鮑學啟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鮑學啟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肖啟蒙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安浩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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