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固鎮法院消息:為騙取拆遷安置補償款,吳某將亡母的名字上報給拆遷組欲非法獲利17萬余元,后未得逞。近日,固鎮法院以詐騙罪(未遂)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經查明:2017年2月份,固鎮縣人民政府在固鎮縣南城規劃區進行集體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期間按照文件要求,在征收規劃區內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房屋,按照每戶人均建筑面積45㎡確定安置面積。
2016年2月16日被告人吳某在簽署《補償安置協議》時,明知其母親徐某已于2012年6月份因去世注銷戶籍,仍將其母親的名字上報給征遷工作組人員,通過騙取人口指標,騙取45平方的商業用房面積,價值為人民幣170550元,后因商業用房未交付而未得逞。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
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愿意接受處罰,對其可以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法律規定,遂做出以上判決。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