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就向詐騙團伙兜售共計17張銀行卡。近日,蕭縣公安局新莊派出所聯合刑事偵查大隊,成功抓獲兩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罪嫌疑人姜某某、趙某某。1月13日下午,姜某某,趙某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12月15日,新莊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梁某某報警稱,其在2020年2月份加入了某刷單微信群,群主承諾只要參與刷單,除了會全額返還刷單金額外,還會給予一定的傭金。抱著試試看的態度,梁某某按照對方提示,刷了幾單,發現事情確如對方所說,且刷單金額越大,所得傭金也就越多。梁某某就此走入了對方的陷阱,在刷了幾筆大單后,不僅沒有得到傭金,就連投入的資金也收不回來。從2020年2月12日到2月22日,梁某某共計被對方騙去了27萬余元。
了解案情后,民警立即展開調查工作,通過大量的摸排走訪,深入調查,最終找到案件突破口,通過技術手段,鎖定兩名湖南籍的男子,分別叫姜某某(男,23歲,湖南省寧遠縣人)和趙某某(男,29歲,湖南省湘鄉市人)。通過調查二人社會關系和活動軌跡,民警獲悉二人當前均在廣東省東莞市務工。
在掌握確鑿證據后,蕭縣公安局新莊派出所與刑事偵查大隊抽調警力,共同趕赴廣東東莞市,于2021年1月9日晚22時許,在當地警方協助下,辦案民警在趙某某工作地將其抓獲,1月10日上午10時許,另一名嫌疑人姜某某在東莞市寮步鎮某賓館內被抓獲。趙某某、姜某某到案后交代,二人在明知對方系詐騙犯罪團伙的情況下,仍然向該團伙兜售共計17張銀行卡,姜某某從中獲利900元,而趙某某僅獲利360元。
1月13日下午,姜某某、趙某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蕭縣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蕭縣警方在此提醒:網絡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等犯罪分子為逃避打擊,想方設法混淆視線,借用他人銀行卡或身份證開辦有關帳戶就是其慣用的手法之一。如果群眾為圖蠅頭小利、或礙于情面,出售、出租、出借本人銀行卡或身份證,如果被詐騙分子用于實施作案,則可能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劉怡君 李榮耀 宋爽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許佳
編輯 張大為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