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隨著老齡化進程的加快,越來越多的家庭面臨照料者缺失的問題。因此,在安徽省人大第十三屆三次會議閉會期間,省人大代表謝婷提出了“關于我省設立子女帶薪護理假的建議”。
日前,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從省民政廳的答復函中獲悉,將會同省人社廳、省衛健委等部門,進行深入的調研論證,本著積極、審慎的原則,提出我省建立子女帶薪護理假的措施,力爭列入下一步我省將制定的養老服務條例法規中。
代表建議:護理假天數每年不超過20天
老齡化的影響是長期的。老齡化進程與城鎮化、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隨,與經濟社會其他矛盾相交織,越來越多的家庭面臨照料者缺失的問題。“特別是一些老年人,或重病無人照顧,或住院無法陪護,無法盡到精神慰籍,或能得到子女照顧卻使子女因此失去原有工作,家庭面臨巨大壓力。”謝婷表示,針對此類情況,福建、廣西、海南、湖北、黑龍江、重慶、四川、河北、河南、寧夏、內蒙古、山西、云南等13個省份以及廣州市、淮安市兩市,以地方法規或行政規章的形式明確了子女每年可用的護理時間,且大多規定了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對于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謝婷提出了六條建議。
“通過立法或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給予子女父母病重住院帶薪護理假,在子女,特別是獨生子女父母病重或住院期間,憑社區或醫院住院證明,給予子女一定時間的護理假(獨生子女護理假應相應延長),護理假期間子女所在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資(勞動報酬)或解除勞動合同。”謝婷建議, 護理假天數,可根據重病父母具體情況和醫院住院證明,每年不超過20天(不含法定休息日)。
企業向申請獨生子女護理假的職工足額發放原工資,將影響企業效益,由此產生的損失,企業可憑“獨生子女陪護假”的相關損失證明、醫院住院證明(社區證明)、當事人身份證明等,向政府申請相應數額的稅收減免。對于不能給予獨生子女“父母病重住院護理假”的地區,建議當地政府按一定數額(如:本地區居民每日人均收入×20天)給予獨生子女家庭以經濟救助。
通過政府衛生部門界定大病、重病等可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病重住院護理假”的病種、病程范圍。對于有違誠實信用原則、違反法律規定、提供虛假證明而獲得不當利益者,應當以失信公民、失信企業予以制裁。
省民政廳:力爭列入安徽省養老服務條例
子女帶薪護理假問題,目前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由各地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在《老年人保障條例》或《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立法中設立。據了解,2016年以來,全國有10個省市設立獨生子女陪護假,其中福建省、河南省明確為帶薪休假,湖北省、廣東省等8個省市設立子女陪護假,但未規定帶薪休假。我省尚未設立子女帶薪護理(陪護)假。
近年來,省民政廳積極履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職責,推行高齡津貼和低收入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政策。目前,我省老年人高齡津貼和低收入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已覆蓋所有縣(市、區),所有80周歲以上老年人可以享受高齡津貼;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老年人,根據其困難程度可以享受不同標準的居家養老服務補貼。下一步,省民政廳將加強研究,督促落實,不斷提高包括獨生子女父母在內的全體高齡老人養老補貼水平。
“您提出的六條具體建議,都建立在我省設立帶薪護理(陪護)假制度基礎上,考慮周到,內容具體,可操作性強。”省民政廳答復稱,按照職能分工,該廳將會同省人社廳、省衛健委等部門,進行深入的調研論證,本著積極、審慎的原則,提出我省建立子女帶薪護理假的措施,力爭列入下一步我省將制定的養老服務條例法規中。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曉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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