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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淮北市人民檢察院消息:12月25日上午,由淮北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劉某某、劉某等18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在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一審公開宣判。
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劉某某、劉某等18人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被告人劉某某、劉某作為組織者、領導者,數罪并罰,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無期徒刑,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被告人作為積極參加者、一般參加者,數罪并罰,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刑期,并處相應財產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