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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蕪湖法院微信號消息:近日,無為市法院先后公開開庭審理原無為縣糧食局東郊糧站主辦會計吳某某涉嫌貪污案、原無為縣糧食局東郊糧站站長李某某涉嫌貪污、受賄案。無為市國資委、無為市發改委等部門組織黨員干部、企業職工旁聽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02年至2013年,被告人吳某某利用擔任原無為縣糧食局東郊糧站主辦會計、城關糧食購銷公司主辦會計的職務便利,伙同他人以虛開糧食收購憑證的方式套取公款私分,伙同他人低價購買單位回遷面積出售開發商牟利,伙同他人違規搭建賺取補償款,伙同他人私分盈利款,共計貪污158.676萬元,其中被告人吳某某共計分得48.3561萬元,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訴機關指控,2002年至2006年,被告人李某某利用擔任原無為縣糧食局東郊糧站站長的職務便利,伙同他人以虛開糧食收購憑證的方式套取公款私分,伙同他人通過低價購買東郊糧站回遷面積的方式共同貪污,共同貪污數額累計121.106996萬元。此外,被告人李某某在資產處置過程中,收受賄賂共計5萬元,應當以貪污、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二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不持異議,均當庭表示自愿認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案件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