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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亳州中院微信號消息:近日,亳州中院審結一起以辦理公租房為由實施詐騙的案件,受騙人數超過2000人,詐騙金額1000余萬。
經審理查明,2017年6、7月份以來,魏某伙同丁某某謊稱可以辦理公租房,向辦理公租房的被害人收取5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申請費。收取費用后,魏某偽造通過審核及選房的短信,冒充亳州市譙城區住建局名義發送給被害人,讓被害人認為其辦理公租房已通過審核。后魏某和丁某某分多批安排被害人選取申請公租房房號,在被害人簽字后將選房單收回。之后二人偽造亳州市譙城區住建局等部門的公租房預分配通知單、合同書,并讓被害人簽字后收回,并以交房前需交物業費為由, 向被害人每戶收取3150元至3750元物業費。被害人交納物業費后,魏某、丁某某采取租賃公租房及找開鎖公司換公租房門鎖的方式,將公租房鑰匙交給被害人安排被害人入住,讓被害人相信房子已經辦下來。
截至案發,被害人人數已達2000余人,魏某共騙取被害人錢款11665060元,丁某某參與騙取被害人錢款9948770元。
法院審理認為,魏某、丁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判處魏某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30萬元,判處丁某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趙西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