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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潛山市一男子何某某在今年年初疫情期間,發布虛假廣告,詐騙18人25230元后“失聯”,后接民警電話通知到案。日前,望江縣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何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被告人何某某退繳的贓款人民幣25230元返還被害人,作案手機予以沒收。
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11日至同年3月4日,被告人何某某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利用被害人急于購買口罩的心理,通過網絡平臺發布出售口罩虛假信息,以購買口罩需要交納定金或者全款為由騙取王某等18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25230元。被告人何某某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各種理由推脫或停止與被害人聯系,將被害人所交錢款用于個人揮霍。
法院認為,被告人何某某構成詐騙罪。被告人何某某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義,實施詐騙犯罪,依法從重處罰。被告人何某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實,屬自首,又主動退繳贓款,可以從輕處罰;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
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