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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利辛法院消息:12月14日下午,利辛縣人民法院遠程視頻開庭審理蒙城縣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某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受賄一案。
據公訴機關指控,2005年8月至2020年5月,李某在擔任蒙城縣白楊林場場長、蒙城縣紀委第三紀檢組組長、蒙城縣民政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
2008年6月,李某任蒙城縣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組組長,分管交通局、供銷社等單位,孫某(已判決)為了利用并達到控制李某的目的,主動提出讓李某入股寧波車隊。2009年底至2013年,李某分兩次以其妻子名義入股寧波車隊30萬元,直到以孫某為組織者、領導者,以潘某、陳某等人為骨干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被抓,李某共分紅50萬元左右。李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等,且李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以及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李某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的書證、證人證言以及被告人李某的供述與辯解,李某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控辯雙方充分的發(fā)表了意見,李某做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認罪認罰。
該案案情復雜,影響較大,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