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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天長市人民法院11月9日消息:被告人周某為還債,謊稱能為他人申請辦理裝修工程資質,在簽協議拿到首付款后,用于還債、個人消費,還玩起了“失蹤”,最終受到法律的嚴懲。近日,天長法院公開宣判這起合同詐騙罪,被告人周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2019年4月,周某因債務纏身,在明知自已無能力申辦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的情況下,仍謊稱可為被害人唐某辦理上述資質,并以安徽某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的名義,與唐某簽訂《咨詢服務協議書》,唐某按協議將12萬元首付款轉至周某賬戶。周某將上述款項用于償還個人債務、個人消費等。協議期滿后,工程承建資質一直未辦下來,周某以各種理由搪塞、拖延,最后躲而不見。唐某報案。2020年4月15日,周某主動到案,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退還全部贓款。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綜合周某的犯罪事實、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遂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