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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27日10時許,黃山市屯溪區荷花池派出所接到文某某報警稱其朋友被人強奸。接警后,荷花池派出所高度重視,立即上報情況并聯合刑事偵查大隊對此案展開偵查,經查,發現這并非是一起強奸案。
10月21日,違法行為人黃某聯系其在合肥出差時提供不正當服務的女性文某某來屯溪游玩,并承諾報銷文某某在屯溪游玩期間的所有花銷。10月25日11時許,文某某與其閨蜜甘某某到達屯溪并在中心城區某賓館住下。黃某來到賓館,先后與文某某、甘某某發生了性關系,并承諾為二人購買SK-II化妝品。
10月26日21時許,黃某又在賓館內接受了文某某、甘某某的色情服務,并允諾27日上午支付購買化妝品的費用6000元左右。但10月27日上午,文某某、甘某某發現黃某已將她們的聯系方式拉黑,氣急敗壞之下文某某選擇了報假警。目前,3人因涉嫌賣淫嫖娼,均被屯溪區公安分局給予行政拘留12日的處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