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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六安中院消息:11月2日,金安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付強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一案。被告人付強被控系宣家旺(已判決)等人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案的組織成員。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付強初中輟學后外出打工,2009年回到六安混跡社會。同年6月,其因與晏小龍(已判決)犯罪集團成員高宇(已判決)共同參與聚眾斗毆犯罪,被判入獄。刑滿釋放后,付強仍不思悔改,繼續跟隨劉杰(刑拘在逃)參與開設賭場、聚眾斗毆犯罪活動,為以劉杰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的形成、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系該集團的重要成員。
2017年夏,被告人付強為謀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宣家旺等人長期以違法犯罪手段聚斂錢財情況下,通過同學蔡龍(已判決)進入宣家旺組織、領導的黑社會犯罪組織,與劉杰惡勢力犯罪集團脫鉤。進入該組織后,付強作為蔡龍手下,直接或間接接受宣家旺的領導與管理,為該組織充當打手,多次參與該組織實施的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系該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的一般成員。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付強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持械聚眾斗毆;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開設賭場,情節嚴重。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各項犯罪事實依次進行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法庭聽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陳述。被告人親屬及轄區群眾旁聽了庭審,該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