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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蚌埠淮上區法院消息:11月2日上午,淮上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涉案被告人錢某系“法輪功”邪教組織成員。因錢某處于羈押狀態,受疫情影響,法院采取遠程視頻開庭的方式進行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錢某自1997年開始習練“法輪功”。因從事邪教活動于2018年8月2日被蚌埠市公安局禹會分局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2019年,被告人錢某租用位于蚌埠市禹會區大慶三路北王圩村的民房,并購買打印機、復印機、電腦等設備,在該出租房內制作“法輪功”宣傳品,并將“法輪功”宣傳品交由李某等人進行散發、傳播。
2020年5月16日,被告人錢某被抓獲歸案。當日,公安機關對錢某租住房屋及住處進行檢查,當場查獲并扣押大量 “法輪功”宣傳品及用于制作“法輪功”宣傳品的電腦、打印機等設備。
庭審中,法院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各自意見,保障。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錢某利用“法輪功”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情節特別嚴重,至庭審時,仍堅持邪教觀點,無悔罪表現,其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案將擇期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