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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蕪湖男子張某在三個月內,竟被交警查到兩次酒駕。這次因涉嫌無證、醉酒駕駛無牌摩托車的行為,這名“酒司機”面臨刑事處罰,將被移送起訴。
10月17日晚,蕪湖市鳩江交警大隊民警在長江北路與港灣路交叉口開展酒駕查處。20時35分,民警在對過往車輛駕駛人進行酒精篩查時,一輛無牌白色踏板二輪摩托車突然停在待檢車流中,摩托車駕駛員張某看到交警在查酒駕,準備跑離現場。執勤交警發現后,立即呼叫前方民警將其控制。
在詢問過程中,民警發現張某口吐酒氣,經酒精吹氣檢測,張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17mg/ 100ml。后經抽血檢驗,張某血檢報告酒精含量為177mg/100ml, 屬于醉酒駕駛。
交警對張某進行詢問時得知,張某17日晚在長江路一個朋友家中吃飯,期間張某喝了半斤白酒。酒足飯飽后,張某不顧自己今年7月20日被因酒駕被蕪湖市開發區交警大隊處罰過,駕駛新買的二手摩托車去接母親下班,沒想到途中又被交警查獲。
張某因涉嫌無證、醉酒駕駛無牌摩托車的行為,將面臨刑事處罰。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處理中。
梁福保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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