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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蕪湖縣人民檢察院消息:2020年10月12日,由蕪湖市灣沚區(原蕪湖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鄭某峰、陳某亮、季某等22名被告人涉嫌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一案在蕪湖市灣沚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16日下午庭審順利結束。
檢察機關指控:自2005年起,被告人鄭某峰于每年春節期間提供隱蔽場所,邀人聚賭,從中抽頭漁利。在此前后,該集團為彰顯集團惡勢,多次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以鄭某峰為首,以陳某亮、季某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全案集團、非集團共實施犯罪事實17起,違法事實8起。
在本案中,除1名被告人外,21名被告人自愿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庭審中,21名被告人對檢察機關指控的各項罪名和事實均不持異議。在最后陳述階段,21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悔罪。
鑒于本案案情重大復雜,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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