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孟麗娟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 發布時間:2020-08-31 15:30 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中國檢察網消息:2020年8月28日,太和縣人民檢察院對涉嫌受賄罪的原太和縣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工會主席孟麗娟決定逮捕。 編輯:彭玲 標簽: 受賄罪 逮捕 太和縣 相關閱讀 涉嫌貪污、受賄罪!原無為縣糧食局東郊糧站副站長被逮捕 近日,原無為縣糧食局東郊糧站副站長、城關糧食購銷公司副經理吳某某涉嫌貪污罪、受賄罪,被無為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逮捕。 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罪 阜陽市供銷社原副主任牛勇被公訴 日前,安徽省阜陽市供銷社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副處級)牛勇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罪和石巨英貪污、行賄罪一案,由阜南縣人民檢察院向阜南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原鳳臺農商行董事長鮑學啟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逮捕 原鳳臺農商行黨委書記,董事長鮑學啟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經我院決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