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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高院微信號消息:李某某自稱“全球銷售副總裁”, 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23層,下線人數達5萬余人。近日,滁州市瑯琊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李某某伙同王某通過開宣講會、建立微信群等方式介紹他人加入“云集品”公司,交納一定金額費用進行消費后便可成為會員,會員發展下線達到一定的人數,還可以取得相應級別的返利、分紅。
“云集品”公司還搭建云集品網上商城,以下線的等級、消費金額為依據計算晉升職稱等級和給付上線的返利、分紅。為促進“會員等級”、“職稱等級”的晉升,商城還制定了“分享銷售提成獎”、“個人店鋪銷售提成獎”、“銷售精英日分紅”、“每月精英銷售提成獎”等13種獎項。為將其傳銷活動包裝得更具“全球性”,該傳銷組織中會員累計消費金額皆以美元計算。
截至案發時,被告人李某某、王某作為“全球銷售副總裁”,共計非法獲利人民幣40余萬元。其中,被告人李某某發展下線層數(含本人)有23層,下線人數(含本人)有58454個。
法院認為: 被告人李某某、王某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在共同犯罪中系從犯,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有坦白情節,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部分退贓,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