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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wǎng)、大皖客戶端訊 8月17日,據(jù)銅官區(qū)人民法院消息:8月14日上午,安徽省銅陵市銅官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一起涉惡案,涉及兩大惡勢力犯罪集團,7項罪名,15名被告人全部認罪認罰。首要分子余靜被判處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七萬元;首要分子趙龍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二個月至二年不等,并處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4月1日,被告人余靜刑滿釋放后逐步網(wǎng)羅被告人仰正綱等社會閑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于2005年至2010年間在銅陵多地先后實施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確立并鞏固了余靜等人的強勢地位。2010年以后,余靜等人利用其強勢地位,逐漸形成了以余靜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仰正綱、高某為骨干成員,被告人丁某等為組織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在銅陵市銅官區(qū)、郊區(qū)、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等地以經(jīng)營賭博游戲機、野外流動賭場的形式非法開設賭場,通過他人賭博活動牟取非法利益,同時以賭場工資、分紅的形式向組織成員輸送利益;仰正綱、高某等組織成員分別在余靜的指使、默許及縱容下,以暴力、脅迫手段報復舉報人、索討賭債,從而實施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當?shù)厣a(chǎn)、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2年,被告人趙龍逐步網(wǎng)羅被告人丁某等社會閑散、刑滿釋放人員,于2010年至2017年先后實施了多起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趙龍為首要分子,以丁某、彭某為骨干成員,周某等人為組織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在銅陵市銅官區(qū)、郊區(qū)等地多次開設流動賭場,通過賭博活動謀取非法利益,同時又以“股份分紅”、支付工資的形式向組織成員輸送利益。為維持賭場秩序、索討債務,該集團以暴力、滋擾手段實施了多起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了當?shù)厣a(chǎn)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應當以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危險駕駛罪分別追究15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綜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危害后果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