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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紀檢監察網消息,8月14日,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遠程視頻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了淮河能源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張俊涉嫌犯受賄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張俊利用其擔任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任樓煤礦代礦長、礦長、皖北煤電集團副總經理、安徽淮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書記、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折合人民幣173.8332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張俊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張俊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張俊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本案將擇期宣判。(陳多潤 通訊員 成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