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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中午喝了酒,下午開車去談生意,不料因為座駕因有違法信息未處理被交警攔住,隨后被查出酒駕。8月13日下午,蕪湖市鳩江交警查處了這起飲酒駕駛的違法行為,駕駛員王某某也因此受到處罰。
當天15時40分,鳩江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萬春西路與中江大道開展違法行為集中整治時,發現路過的一輛蕪湖號牌的寶馬轎車有幾條違法未處理。民警攔停車輛后,將駕駛員王某某帶到交警崗亭,但民警在詢問時,王某某始終不講話。民警覺得王某某有點反常,于是問其是否喝了酒,駕駛員回答說“沒有”,而就在駕王某某講話時,民警聞到了酒味。
經查,駕駛員王某某中午在朋友家飲酒后,在朋友家休息。下午15時20分時,王某某接到一個生意老板電話,約其在另一處見面談生意。王某某覺得中午喝了兩瓶啤酒應該沒事,就自己開車出發,沒想到途徑中江大道時,被民警查獲。
經酒精檢測,王某某且體內每一百毫升血液中酒精量為44毫克,屬于飲酒駕駛,民警依法對王某某作出罰款15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梁福保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