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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蕪湖一貨車駕駛員為多拉貨物,竟非法改裝車輛結構,加高貨車車身約60cm。8月7日上午,該駕駛員開車上路時被正在執勤的蕪湖交警查獲。
今天上午11時許,蕪湖市鳩江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萬春西路巡邏時,發現一輛外形奇怪的重型自卸貨車沿萬春西路由西向東行駛。民警迅速將其攔下檢查,發現該車車身高度較正常車輛有所增加,且車廂尾部有焊接跡象,隨即民警對該車輛進一步檢查,發現該車加裝欄板約有60cm。在民警詢問過程中,駕駛員陶某表示,自己因為長期跑運輸想多裝點貨物,便私自將欄板加高了約60cm。
陶某因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相關規定,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依法對陶某作出罰款500元的處罰,同時責令其車輛恢復原狀,消除隱患。
蕪湖交警提醒廣大貨車駕駛員,車輛的外形或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不可擅自改變,貨車加裝高欄板屬于擅自改型,必將受到法律的嚴處。
許明發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