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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太和檢察消息:近日,太和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高虎等5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一審宣判:被告人高虎犯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偽造公司印章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四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三萬元。其余四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八年六個月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