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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寧國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今天發布《關于開展電動車駕乘人員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
為了進一步提高廣大電動車駕乘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減輕電動車交通安全事故的傷害后果,寧國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決定從2020年8月4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對電動車駕乘人員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的不文明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整治時間從2020年8月4日7時起。整治內容為電動車駕乘人員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的不文明行為。
對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車駕駛人,交管部門將滯留車輛進行現場教育,至駕駛人規范佩戴安全頭盔后方可放行;對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車乘坐人,在規范佩戴安全頭盔后可繼續乘坐電動車,否則下車更換其他交通方式。
對不服從交警管理,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并在新聞媒體上曝光。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