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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今天從涇縣公安局了解到, 7月7日,涇縣公安局依法對盜竊違法行為人王某執行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處罰。雖然這起案件被盜物品價值只有千余元,但是,涇縣公安局汀溪派出所鍥而不舍,歷時近兩個月緊盯不放,彰顯了公安機關打擊犯罪、守護平安的決心和信心。
2020年5月9日,汀溪派出所民警接轄區蘇紅村居民胡某報警稱,自家門口的一棵景觀樹被盜。經現場勘查民警發現,被盜的老鴉柿樹(俗稱:金彈子樹)系胡某栽在家門口的景觀樹,價值一千余元。由于案發現場地處鄉村,人員很少流動,加之無監控覆蓋,給偵破工作帶來了較大難度。面對困難,偵查員不言放棄,而是以案發現場為中心,輻射附近3個村民組廣泛開展調查。經過鍥而不舍的追蹤,終于從一處社會監控中發現了行竊者的蛛絲馬跡。通過天網視頻監控進一步追蹤,最終鎖定轄區居民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王某到案后,百般抵賴,拒不交代盜竊事實。經民警反復工作,王某雖然承認了盜竊行為,但拒不交代被盜景觀樹下落。此后,民警多次上門做王某工作,并發動社會力量予以支持。經過不懈努力,6月30日上午,民警終于在王某家后山山腰處找到被盜景觀樹。經受害人現場辨認,此樹就是其被盜的老鴉柿樹。民警發現,移植后的老鴉柿樹存活狀況良好,還抽出了綠枝。
面對鐵的事實,王某不得不承認自己5月8日晚9時許將胡某的景觀樹盜走后,因尋不到買主,遂將該樹栽在自家后山。考慮到涉案物品的特殊性,民警當場將被盜景觀樹退還給胡某。
任超 王響寧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