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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7月1日、2日,鳳臺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合并審理被告人劉某等17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等9項罪名一案。50余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鄉鎮、村干部代表應邀旁聽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劉某以利誘和高壓等方式拉攏近親屬及其他社會閑散人員,培養、扶持骨干勢力,逐漸形成了以劉某為組織領導者,以劉某明、劉某成、陳某濤、李某亮為骨干成員,以李某偉等11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被告人劉某長期指揮、縱容組織成員實施犯罪,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在庭審中,公訴機關就指控事實進行逐起舉證,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質證及法庭辯論。由于案情重大、復雜,該案庭審持續兩日,將擇期宣判。
陳雪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