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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瑯琊法院消息:5月7日,滁州市瑯琊區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開庭審理了一起尋釁滋事犯罪案件,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6年3月19日晚,被告人魏某某、陳某某等人到一賭場內準備賭博。魏某某、陳某某與賭場老板劉某某發生口角,隨即對劉某某實施毆打,致其受傷。
劉某某逃跑躲進賭場樓下的卷閘門內,后因未找到劉某某,魏某某持鐵鍬對賭場外電動車、空調外機、卷閘門等進行砍砸。經鑒定,被害人劉某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經鑒定,被告人魏某某損壞的物品價值451元。
案發后,被告人魏某某賠償被害人劉某某5000元,取得了諒解。被告人魏某某、陳某某于2019年8月7日被抓獲,后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
被告人魏某某、陳某某均構成尋釁滋事罪。公訴機關指控成立。被告人到案后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且認罪認罰,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魏某某積極賠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罪責相對較輕,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