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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3月17日,據“宿州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境外來(返)宿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二十號)。具體內容如下:
關于進一步加強境外來(返)宿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二十號)
為有效應對境外疫情輸入風險,維護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產生活秩序,切實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進一步加強境外來(返)宿人員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所有境外來(返)宿人員到達機場、高鐵站、火車站、汽車站后,應如實填報旅居史,自覺向服務卡點人員報告個人真實情況,并向目的地所在單位、社區(村)報告。通過其他交通工具進入我市的,要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居住地社區(村)報告。
二、所有擬入境(返)宿人員的家庭成員(親屬)或工作單位、接待單位,應提前48小時如實向所在社區(村)報告擬入境(返)宿人員基本情況、行程安排(包括入境時間、所乘交通工具、活動軌跡等)和身體健康情況,協助做好相關聯絡跟蹤工作,并負責配合實施相關疫情防控措施。
三、所有從境外來(返)宿人員(無論中國或外國公民),無差別執行相關防控措施,一律按照有關規定實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并進行核酸檢測初篩等疫情防控措施。對境外來(返)宿人員中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可疑癥狀的人員,一律移交至定點醫院隔離治療。
四、各賓館、酒店等要嚴格落實境外來(返)宿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報告義務,接待單位、社區(村居)應按規定將人員相關信息向當地疫情防控部門報告。對不按規定登記報告境外來(返)宿人員信息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境外來(返)宿人員若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疫情傳播或者有傳播危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廣大人民群眾如發現可能違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來(返)宿人員,請及時撥打舉報電話:110。
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16日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