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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3月5日上午,休寧縣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理了一起疫情期間非法狩獵案并當庭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2月12日18時30分許,被告人吳某某攜帶礦燈、手持捕魚網、網兜到休寧縣陳霞鄉回嶺村土名“程家坑口”附近,捕捉了4只野生癩蛤蟆。吳某某返回途中,被休寧縣森林公安局溪口派出所民警當場查獲。 庭審中,被告人吳某某對犯罪事實及證據不持異議,當庭自愿認罪認罰,適用速裁程序。整個庭審只有短短十分鐘,該案當庭宣判,依法判處吳某某罰金人民幣二千元,作案工具由暫扣機關沒收。
中華蟾蜍俗稱“癩蛤蟆”,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在保護林木、農作物、維持生態平衡上有著很重要的作用,同時是很好的檢測環境變化的指示動物及風向標。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 記者吳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