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大皖客戶端訊 10月27日,記者從亳州市譙城區(qū)人民法院獲悉,馮某某作為保姆照顧被害人劉某某的生活,卻在看護期間多次采用棍子敲腿、扇耳光、用腳踩臉等方式對劉某某進行虐待,馮某某的行為已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近日,亳州市譙城區(qū)人民法院宣判了該案,法院以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被告人馮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
經(jīng)審理查明,被害人劉某某系肢體殘疾人,2019年2月份至2020年4月份,被告人馮某某在被害人劉某某家中作為保姆照顧劉某某生活起居,對劉某某具有看護職責(zé)。在看護期間,被告人馮某某多次以毆打、辱罵方式虐待劉某某。2019年7、8月份一天,被告人馮某某用小棍敲被害人劉某某的腿,不讓劉某某睡覺。2020年4月24日晚上,被告人馮某某朝被害人劉某某臉上扇耳光,用腳踩劉某某面部,用布條打劉某某面部。2020年4月27日上午,被告人馮某某用鞋底對被害人劉某某面部毆打。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馮某某對劉某某負有看護責(zé)任,多次虐待劉某某,情節(jié)惡劣,其行為已構(gòu)成虐待被看護人罪,應(yīng)予懲處。馮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jié),依法可從輕處罰;其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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