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9月21日,據安徽紀檢監察網消息:滁州通報二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一、鳳陽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原教導員金鑫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2018年至2019年,金鑫兩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的煙酒。金鑫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7月,金鑫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違紀所得已收繳。
二、來安縣司法局政治處主任吳成江違規公款招待等問題。2014年至2017年,吳成江在選派任楊郢鄉寶山村黨總支第一書記期間,違規公款招待,違規為自己和村干部發放獎金。吳成江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1月,吳成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退繳。
(滁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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