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提升學歷需謹慎,花錢買學歷和縮短學制小心別“踩坑”。記者昨天從壽縣人民法院了解到,男子季某以幫人提升學歷為由,騙取他人錢款13100元,結果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罰金5000,贓款退賠被害人。
2018年11月,季某和葛某通過微信認識。之后,季某在微信聊天中得知葛某有提高學歷的需求,便謊稱自己是陜西中港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教師,可以幫助葛某辦理西安交通大學的大專學歷,需要交納每學年3000元的費用。2019年2月,葛某通過銀行向季某轉賬3000元,季某偽造了陜西中港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的發票,并將偽造發票的電子版發給葛某。
此后,季某又謊稱可以縮短學制辦理西安交通大學專升本的學歷,如果一次性交納5年的全部費用可以優惠。葛某信以為真,2019年3、4月間,先后通過微信5次轉賬給季某10100元。季某在拿到葛某的錢款后,用于日常消費,未用于幫助葛某辦理高升本學歷事宜。
當葛某意識到自己被騙后向警方報案,警方通過偵查將季某抓獲,發現季某并非陜西中港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在職人員,該培訓學校也不能幫助任何人辦理西安交通大學學歷。法院經審理認為,季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經審理后,作出上述判決。
嚴翠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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