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省住建廳網消息: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安徽省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聯合發布《關于切實做好災后倒塌房屋重建和損毀房屋修繕工作的通知》,明確了災后倒塌房屋重建和損毀房屋修繕補助標準。
據通知,倒塌房屋重建和損毀房屋修繕資金以農戶自籌為主,政府補助為輔。政府補助標準為:倒塌房屋重建戶均2萬元,損毀房屋修繕戶均0.2萬元。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等4類對象全部納入今年農村危房改造計劃,按照《安徽省2020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規定標準予以補助。政府補助資金不能重復享受。各地要加大對建檔立卡貧困戶、未脫貧戶、脫貧監測戶、邊緣易致貧戶和老少病殘孤等困難群體倒塌房屋重建和損毀房屋修繕支持,切實防止因災返貧致貧。
補助范圍是:今年汛期以來,因水災倒塌房屋和損毀房屋(含“十三五”期間新建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具體范圍和對象認定由各縣(市、區)排查,經市級審核后,報省主管部門復核后確定。
各地要把災后受損房屋安全排查作為當前重要工作來抓,明確專人負責,抽調技術人員參與。排查工作實行“誰排查、誰簽字、誰負責”,確保不漏一戶,逐戶建檔立卡。原則上,水退后5日內完成排查工作。
各地要根據排查情況,按受損情況分類處理。對倒塌房屋,要做好安全警示,切實防范次生災害發生。對嚴重損壞房屋,沒有加固價值,可能引發房屋倒塌事故,要予以拆除。對一般損壞房屋,在確保結構安全的前提下提出修繕加固方案,組織實施修繕加固措施,確保群眾居住安全。堅決杜絕水退后因居住受損房屋倒塌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通知要求嚴格補助資金管理。加強補助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及時支付補助資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擠占挪用和滯留。堅決查處冒領、克扣、拖欠補助資金或向享受補助農戶索要“回扣”、“手續費”等行為。加大對擠占、挪用、騙取、套取等補助資金行為的懲處力度,并及時將相關違法行為移交紀檢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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