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中午喝了酒,下午開車去談生意,不料因為座駕因有違法信息未處理被交警攔住,隨后被查出酒駕。8月13日下午,蕪湖市鳩江交警查處了這起飲酒駕駛的違法行為,駕駛員王某某也因此受到處罰。
當天15時40分,鳩江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qū)萬春西路與中江大道開展違法行為集中整治時,發(fā)現(xiàn)路過的一輛蕪湖號牌的寶馬轎車有幾條違法未處理。民警攔停車輛后,將駕駛員王某某帶到交警崗?fù)ぃ窬谠儐枙r,王某某始終不講話。民警覺得王某某有點反常,于是問其是否喝了酒,駕駛員回答說“沒有”,而就在駕王某某講話時,民警聞到了酒味。
經(jīng)查,駕駛員王某某中午在朋友家飲酒后,在朋友家休息。下午15時20分時,王某某接到一個生意老板電話,約其在另一處見面談生意。王某某覺得中午喝了兩瓶啤酒應(yīng)該沒事,就自己開車出發(fā),沒想到途徑中江大道時,被民警查獲。
經(jīng)酒精檢測,王某某且體內(nèi)每一百毫升血液中酒精量為44毫克,屬于飲酒駕駛,民警依法對王某某作出罰款15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梁福保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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