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銅官區人民法院消息,8月3日,安徽省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余某等15名被告人涉嫌尋釁滋事、開設賭場、故意傷害、敲詐勒索、詐騙、非法拘禁、危險駕駛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余某等人于2002年5月參與聚眾斗毆犯罪(已判決),在銅陵市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2004年余某刑滿釋放后,逐步網羅社會閑散、刑滿釋放人員,于2005年至2008年在銅陵市先后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非法拘禁、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余某為首要分子、以仰某、趙某為骨干成員、章某等人為組織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2012年,被告人趙某脫離以余某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逐步網羅丁某等社會閑散、刑滿釋放人員,于2010年至2017年先后實施多起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等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趙某為首要分子、以丁某等人為骨干成員、以鳳某等人為組織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上述被告人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當地生產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危險駕駛罪等7項罪名分別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15名被告人全部認罪認罰,同意檢察院量刑建議并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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