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一女子林某花28000余元托人辦事協調一起交通事故,結果事情沒辦成錢也沒了,遂報警詐騙。
日前,一女子林某來到銅陵市公安局義安分局順安派出所報警,稱自己被騙了。民警對情況進行了了解,原來一年前,林某開車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與一輛摩托車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一修理部人員胡某隨即趕來現場,看事故不是很大,就對林某說可以幫其協調處理該起交通事故,前提是車輛必須在其店內修理。正不知怎么辦的林某,聽到胡某這么一說,當即應允了下來。胡某稱處理交通事故需要找人,免不了要開支。林某為了省事,在與胡某一番商量后,當場就付給了胡某托人辦事費用28000余元,包括修車費。協商好后,林某就離開了現場。
可沒過兩天,交警就找上門,稱林某開車與摩托車發生的交通事故,摩托車后座上的乘客傷情嚴重,林某需要承擔責任,經事故認定雙方各承擔50%的責任。傷者出院后,將林某告上了法院,結果林某賠償了傷者損失50000余元。林某賠償了損失后越想越氣,自己花了28000余元給胡某找人擺平事故,結果事故沒處理好,還賠償了50000余元,認為胡某的行為是詐騙,遂到順安派出所來報警。
民警了解情況后,將修理部胡某叫到了派出所,胡某稱自己確實幫其協調了,但是沒想到摩托車后座上的乘客傷勢嚴重,是私了不成的。并稱自己在該起事故中確實也花了不少錢,最后在民警協調下,雙方達成了協議。
警方提醒:在發生交通事故時,第一時間報警,通過保險公司或走司法途徑解決賠償事宜,不應私了,避免造成后患。
董文庭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余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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