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6月5日,記者從宿州市紀檢監察網獲悉,宿州通報二起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典型案例。
靈璧縣住建局村鎮股工作人員王輝對危房改造工作審核不嚴問題。2015年9月,王輝在主持漁溝鎮規劃所工作期間,對漁溝鎮白馬村民馬某戶危房改造驗收工作審核把關不嚴,未征得漁溝鎮分管領導同意的情況下,在該戶的危房改造驗收表上簽名,致使該戶違規享受1萬元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020年1月7日,王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蕭縣馬井鎮孫莊村朱樓自然村負責人孟慶金違規享受貧困戶待遇、享受危房改造項目問題。2013年,孟慶金以缺技術為由,將本人及妻子、兒子違規上報為貧困戶,2017年12月脫貧,享受扶貧資金7340元。2016年2月,孟慶金以無房居住為緣由,違規申請并領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0000元。孟慶金戶不符合貧困戶識別條件,不符合農村危房改造規定,已主動退繳違紀款5000元。2020年5月7日,孟慶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余違紀款正在追繳中。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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