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感情破裂引發財產糾紛,宿松男子黃某某與家人黃某、施某擅自撬鎖進入別人家中強行居住,并將門鎖更換。近日,黃某某、黃某、施某三人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宿松縣人民法院一審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拘役五個月(緩刑九個月)、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
據悉,被告人黃某某與被害人張某甲因事實婚姻破裂發生財產糾紛。2019年1月31日,被告人黃某某和其家人黃某、施某通過開鎖公司擅自打開張某甲的姐姐張某乙的住宅,并換鎖進入居住。期間,張某乙多次要求其退出,民警也多次勸離,三被告仍拒不離開,致張某甲春節期間無房屋居住,張某乙無法正常使用其房屋,對兩人的生活造成嚴重影響。
案發后,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被害人對三名被告人予以諒解。三名被告于2019年2月經宿松縣公安局民警電話通知到案,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黃某某等三人未經住宅權人同意,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且系共同犯罪。根據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非請勿入并非兒戲,與他人發生糾紛應當通過協商、調解、訴訟的合法途徑去解決。帶著親屬“上門鬧事”、“討說法”,這些行為不僅不利于糾紛的緩解,還可能引發其他不必要的沖突。而未經同意,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經要求退出而無理拒不退出的,一旦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不僅是當事人,連其隨行助威的親友也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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